[声明的时间]
2019-06-24/2019-07-20
[指导思想]
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,以集中、高效、生态为导向,以粉煤灰、冶炼渣、化工渣、陶瓷废渣、脱硫石膏、工业污泥、煤矸石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以及工业窑、水泥窑等设施综合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为指导,选择废物利用率大、技术技术水平高、产品竞争力强的项目,培育和建立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,提高我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。
[创造要求]
(一)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、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,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质量、环境、节能和安全标准。
(二)项目建设单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,企业信誉良好,项目实施地点在广东省
(3)核心生产技术和技术设备先进、成熟、可靠,处于中国领先水平,产品附加值高,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。
(4)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应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,考虑危险废物以外的工业固体废物,以及由工业窑、水泥窑和其他设施协调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,综合利用率每年不少于100000吨。
(五)项目总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,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%
(6)原则上,在建或可在2019年开始施工的项目,项目建设程序已完成。